
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认认真真看过贾平凹的东西,应该说是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认认真真看过书了,大四以来,每天都活在混沌之中,麻将酒精电视的日子,几乎消磨了我的意志。三月二十号这日期是越来越近,无可奈何之下,我不得不拿起贾平凹先生的作品。思绪良久,决定再看浮躁。上一次看浮躁已记不清是什么日子了,浮躁里面的内容也大抵忘记了,只是隐约记得那是一本我喜欢的书,喜欢到什么程度,却也实在想不起来。
书的前几页已经不在了,我在网上看前三章,便一下子跌进两岔乡里,这个有山有水有女儿的地方,吸引我了,不只是身心,还有灵魂。每一次看贾平凹的文,都能是使灵魂获得平静,贾平凹的文字是那样的纯粹,我一直想,这世上,估计再不能找到这般纯粹的文字了吧。我也看沈从文老先生的文,但总觉得,字里行间流露着不小心的做作,那隐隐约约的小资情调,让我没办法从中获得宁静。而,老贾的作品不同,老贾的作品是我所喜欢的,甚而可以说,老贾的作品是我所寄托的,那种彻彻底底的草根,让我仿佛置身于乡村旷野之间,微风拂来,尘世间的烦恼,一下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我爱老贾,爱他的书,老贾是一个不做作的人,生的不高长相丑陋。他无数次在文章中调侃自己五短身材其貌不扬,但是,我却爱上了这个真实的人,爱他的调皮傻气,爱他的单纯美好。记得他在废都后记里描写自己的一个场景,说:我穿的那么多,以至于在走下楼梯时都行动不便,我想,或许我能像一个球,一滚滚到大门口。很简单的场景,但是我却爱上了,爱上了这个单纯的孩子,看,多么像孩子的想法啊。我总说,世界上最低级的幽默是小丑的幽默,而最高级的幽默,就是小孩子的无心之失。而老贾的幽默,就接近小孩的无心之过。我想起浮躁里那个让我感动得画面:金狗要争取机会近州城报社,费劲脑子想了一晚上的稿子,福运小水都要绝望了,就在这时,金狗忽然想起一个损招,他说与福运听,之后,三人放声大笑起来。多么单纯的美好啊,三个无二心的朋友聚在一堆,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,他们是那么的纯真,就算是损招,也让我心驰神往。
第一次看浮躁,我为金狗神魂颠倒,这个金狗,有男儿的血性,有男儿的气魄,头脑灵敏,行动快捷,浮躁中,他是当之无愧的主角。作者是那么偏爱他,他的命运早就为他一步一步安排好了,从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,到步步高升,到飞黄腾达。他总有他的办法,总有他的机遇,他是那么幸运,遇到了最爱的女子,刚巧,这个女子也最爱着他。他那么幸运,成了两岔乡最成就的人,掌河运对,进州城,可以说,他是老贾笔下的宠儿。第一次看浮躁我也就真的爱上了这个男子,爱他的敢作敢为,爱他的嫉恶如仇,爱他的顶天立地。可是,当我第二翻看这本书,突然对金狗有种说不出的失望,这个男儿,怎会一次次错过小水呢,明明深爱着,明明牵了手,为什么就是进不了一个屋呢。都放倒在炕上了,这生米怎么就还是没能煮成熟饭呢,诶,看得我着急啊。不是都说,爱情是感性的东西吗,到了金狗和小水这里,怎么就理性了呢,拖拖拉拉,让人绝望。终于,还是东窗事发了吧,终于,金狗还是上了别人的炕了吧,这个英英啊,毁了三个人的幸福。
其实,也不能说小水是不幸的,真的,第一次出嫁,当天夫婿就去了,小水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就成了寡妇,这不是不幸,小水不还是黄花大闺女么!其实,这就是不幸,就因为小水是黄花大闺女,一直守着自己的处女宝,爱着金狗,却一定要把最美好的留在新婚之夜,一推二推,终于,东窗事发,金狗成了田中正的乘龙快婿。
我说小水不能说是不幸的,不是吗,福运不是一直默默爱着她嘛。第二次看浮躁,爱上了福运这个傻里傻气的男子,有的是蛮劲,却没有头脑。福运,他总是在忙着,为了两岔口的阿猫阿狗忙着,忙着为他们端茶递水,忙着为他们温酒做饭。明明是被韩文举喊去喝酒的,却活生生的成了下人,但是,福运总是笑嘻嘻的,他没有怨言,他喜欢被别人惦记着,即使是使唤型的惦记着,他还是心甘情愿。福运啊,这个傻头傻脑的小子,面对田家嫂子的勾引手足无措,硬生生在血气方刚的年龄里逃离那最现实的诱惑。
福运爱小水,他不说,小半书完,我就还真的没有看出来。我以为,这个粗人不懂爱情,我以为这个粗人不会爱人,其实,这个粗人人粗心不粗。小水被金狗甩了,他气急,当着矮子画匠的面就敢骂金狗不是“看山狗”而是“哈巴狗”。小水一天天消瘦,福运还是悄无声息的来到了小水身边,没有拱上肩膀,只有真实的存在,让那个死寂的家死寂的镇恢复了生机。福运爱小水,没在口上,没在动作上,却真真切切流露在字里行间,那几页,一字一句我都看见了温馨。小水,这个苦命的女子,其实,又是多么的幸运啊,轰轰烈烈的爱过了,转身,还有那么一个傻气的男子等着她。不管小水走了多远,只要她愿意转身,福运永远在那里,虽无言语,但,只要小水开口,他便可赴汤蹈火。
可是,福运却死了,死得不明不白,至少在我看来是不明不白的。我总在想,福运和蔡大安是有矛盾的,那为什么蔡大安出猎会叫上福运,为什么?思来想去,诶,福运不得不死,这是情节需要他死去,他的死,可谓重于泰山啊。老贾要让福运死,福运不死,金狗就一辈子得不到安身,金狗和小水的爱情就一辈子画不上句号,福运得死,得给金狗腾了位子。所以我又说,老贾总是那么偏爱金狗的。福运死了,这个憨厚的老实男人,死在黑熊的爪下,死相之惨烈,为了高官们桌上那熊掌,福运赔上了年轻的生命。
说到官,我就憋屈,浮躁,我所钟爱的浮躁就被官给毁了。看浮躁上卷时,我的内心是那么平静,两岔乡人的一笑一颦都深深灌输到我的脑海里,那叉腰怒骂、仰天大笑的画面在我脑海里游荡,我喜欢这样的感觉。可是,浮躁的中后半部让我看得十分浮躁,总是静不下心来。我总在想,老贾一定是分开完成浮躁的上卷和中下卷,不然,为什么,感觉差那么远,为什么一下子就从草根飘到了官场,一下子从宁静换到浮躁。接二连三的死亡几乎击碎我的心门,怎么可能,明明活生生的一个人,说没了就没了,还弥漫着腐朽的气息。先是福运,再是大空。大空也死了,真真切切的不明不白,说自杀没
人信,说他杀,没证据。你说,这么一个卖家老鼠药的,怎么就混进了监狱,又怎么就开起了公司,最后又怎么就死在了狱里。难道,大空也是必须死的嘛,大空也是老贾让他死的嘛,为了成就金狗,老贾还真是硬把笔杆当令箭啊,杀了一个又一个。是啊,都是为了金狗,没有福运,金狗搬不倒田友善,没有大空,金狗搬不倒巩宝山。为了成就金狗这个英雄,福运必须死,大空必须死。
浮躁终于在我浮躁的心情中再一次完结,金狗成了两岔乡的名人,这个男子,再一次在老贾笔下成为得道高人。金狗带着老贾的希望,附着老贾的影子,和小水生活在州河之上。那一年,金狗去州城的时候,州河发了大水,这是州河有史以来第二次大洪水暴发,夜深沉得恰到子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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